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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概述

第一条 云集开放平台(简称:云集)欢迎各优质品牌商入驻,云集真诚欢迎与具有专业运营能力的电商企业分享及共享资源,并期待您为云集用户提供专业、优质的商品和服务。

第二章 招商类目

第二条 详见云集开放平台《招商类目一览表

第三章 适用范围

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法规认定的一般/特殊经营范围内的法律实体。

第四章 入驻须知

第四条 云集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,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说明均以云集官方招商页面为准。

第五条 云集将根据品牌需求、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对入驻的商家资质进行审核。  

第六条 商家在云集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期间,必须提供并持续保持其资质信息合法合规、真实有效,如商家提供虚假资质材料,云集将按照云集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。

第七条 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、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。

第八条  商家在云集申请入驻以及后续经营期间,资质发生任何变更,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云集要求提供或公示最新资质材料。

第九条 云集将结合市场需求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平台业务发展,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。

第十条 商家须为在国内或国际正式注册并合规运营的企业。

第十一条 云集开放平台目前只接受已经获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(R状态且非纯图形商标)的品牌申请入驻。

第十二条 商家在通过入驻审核后,须在30个自然日内足额缴纳保证金

第十三条 为便于用户使用微信支付,商家须进行微信开户申请,待开户成功和保证金缴纳成功后,方可上架销售商品。

第五章 资质标准

第十四条 企业基础资质

1.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企业

2. 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,未被有关行政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。

第十五条 品牌及相关资质

资质要求\\店铺类型

旗舰店

专营店

商标注册证

1、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扫描件,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入驻公司的公章(若办理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,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);
   2、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类别需要与商家入驻经营的商品类别一致。

授权书

1、申请入驻公司为商标注册人,且商标注册人与申请入驻公司名称一致,无需提供品牌授权书;
   2、申请入驻公司非商标注册人,则需要提供自商标注册人至申请入驻公司的完整有效授权证明;
   3、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,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,以及自商标注册人至申请入驻公司的完整有效授权证明;
   4、商标注册人与被授权公司的关系是母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(需提供公司间的关系证明,加盖双方公司公章),则品牌授权等级视为同一层级。

1、申请入驻公司为商标注册人,以自有品牌入驻云集开设品牌旗舰店,需提供在云集平台开设旗舰店的品牌独占性授权文件
   2、申请入驻公司非商标注册人,需提供由商标注册人出具的,在云集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(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、不可撤销性)

自商标注册人到申请入驻公司的依次授权证明,授权链路必须完整有效,不得有地域、特定平台销售限制,授权链路需≤3级

第十六条 店铺命名规则,详见《云集开放平台店铺命名规则》

第十七条 云集平台申请入驻资费标准,详见《云集2023年度开放平台收费标准》

第六章 云集开店入驻限制

十八条 品牌入驻限制如下:

1.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;

2. 包含知名人士、地名的品牌;

3. 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品牌;

4. 含其他不宜入驻品牌的。

十九条 企业商号(或字号)入驻限制如下:

1. 与云集平台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业务渠道、类目等相同或近似;

2.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;

3. 含其他不宜入驻字号。

第二十条 经营类目限制,商家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云集平台的相关标准

第二十一条 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如下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1. 商品重合度:要求店铺间同一类目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。

      2. 同一个主体开设多家店铺,店铺间经营的商品/品牌不得重复,且一个一级类目只能开设一家专营店

      3. 经营主体开设旗舰店,一个品牌只能开设一个旗舰店。

      4. 专营店(除特殊商品外)不可跨一级类目经营

      5. 如品牌商知名度较高,可以允许同一类目经营的品牌及商品开设店铺。

第二十二条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云集平台限制:

     1. 严重违规、资质造假等被云集清退的,将被永久限制入驻;

     2. 一个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,则自退出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入驻;

第七章  云集店铺服务期

第二十三条 商家在完成入驻流程后,云集为商家开通店铺权限期间,首个服务期自缴费权限开通之日起至最近一年的12月31日止,此后每次延展期限均为一年。除非店铺或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。

第二十四条 商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云集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。

第二十五条 商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签的申请,缴纳续签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,并经云集审核。

第八章  附则

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中的“日”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,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。

二十七条  云集商家的行为,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;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

云集规则接受商家、用户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,如有对本规则的意见,请发邮件至guize@yunjiglobal.com,谢谢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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